7月4日,国家商场监督办理总局、农业乡村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《关于加强食用植物油标识办理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公告)。
公告称,转基因食用植物油应当依照规定在标签、阐明书上明显标明。对我国未批准进口用作加工质料且未批准在国内商业化栽培,商场上并不存在该种转基因作物及其加工品的,食用植物油标签、阐明书不得标明“非转基因”字样。
因而,在我国,准则上有或许标识转基因食用植物油的,只要大豆油、玉米油、菜籽油和棉籽油。
除此以外,比方花生油、橄榄油、葵花籽油、山茶油、棕榈油等并不存在该种转基因作物及其加工食物,依照此次公告,今后标明‘非转基因’字样归于违规行为。